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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利记体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返桂来桂人员及区内流动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123 号)精神和桂林市相关要求,现就利记体育进一步强化返校人员及区内流动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精准做好返校人员报备和排查

区外返校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48小时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报告,并根据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及利记体育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重点人员排查起始时间为所在县(市、区、旗)有疫情之日起往前7天,截止时间为当地所有低风险区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当日或最后1例本土疫情报告后7天。直辖市的县(区)和不设区的地级市参照执行。

二、规范返校人员健康管理,做好轨迹摸排

(一)规范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对入境人员严格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规范区外返校人员健康管理。对所有返校人员均应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进行“落地检”,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 高风险区返校人员管理。

对有高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算起。

2. 中风险区返校人员管理。

对有中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中风险区之日算起。

3. 低风险区〔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管理。

对有低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进行“落地检”后,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检),两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无居家条件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4. 高、中、低风险区之外的返校人员管理。

(1)有疫情(7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旗)人员。抵桂进行“落地检”后,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检),两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居家健康监测,无居家条件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2)无疫情(7天内无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旗)人员。抵桂进行“落地检”后,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检),两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会、聚餐,不到人员聚集、密闭公共场所,有序流动。

5. 外溢风险人员管理。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跨地区外溢风险人员防控工作的通知》,若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各地可基于疫情输入风险研判结果,对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旗)的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三、规范区内人员跨县(市、区)流动健康管理

有本土疫情县(市、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报备,在抵达后1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报告,并根据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和利记体育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重点人员排查起始时间为该地确定为高、中、低风险地区之日往前7天,截止时间为当地所有低风险区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当日或最后1例本土疫情报告后7天。

(一)区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流动人员。按区外高、中、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二)区内高、中、低风险区之外有疫情(7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流动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在第一目的地“落地检”后,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检),两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居家健康监测,无居家条件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三)区内7天内无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流动人员。

1.边境八县(市、区)。那坡县、靖西市、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防城区、大新县边境8县(市、区)人员跨县(市、区)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在第一目的地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算第一检),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无居家条件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2.其他地区。7天内无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人员跨县(市、区)流动,在区内无疫情地区持健康码绿码即可通行,同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四、规范集中隔离及健康监测管理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人员管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得外出,同步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不接受共同居住人不得外出管理要求的可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须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其同住人员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学生可正常入托、上学;同住人员需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同步进行核酸检测(可自行到核酸检测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低风险区〔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返校人员不得在对社会群众开放的酒店居家健康监测。

(三)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结束后,建议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建议于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正常流动,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五、高度重视,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和师生个人责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堵住一切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漏洞;进一步排查梳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全力以赴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主动作为,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切实做到对所有情况时刻掌握、心中有数;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师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谋划好部署好校运会等校园活动举办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以万全之策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好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返校人员的追踪管理工作;提高防控措施科学性、精准性,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切实做到全校疫情防控一盘棋。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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