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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当前,北海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溢人员较多,流动较广,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守护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请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高度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原则上不到北海及其他疫情地区,确要外出请履行请假手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抓紧抓实疫情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近期从北海或其他疫区返桂林人员务必要第一时间报备,第一时间管控,不漏一人。如因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是7月10日(含)以后从北海返回人员,并且抵达桂林至今已超过7天的,需要自行补齐5次核酸检测。若未达到7天的,须在24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及时纳入属地管理,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北海之日算起。上述两类人员结束上述管理措施后,需继续开展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 1、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 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和就医。

  三是教职工有将校内房屋出租给校外人员居住的,请到社区、物业进行报备,如实登记租客信息。疫情期间,房主要强化对租户的监督管理责任,掌握租户疫情管控期间的出行情况和流动区域,如涉及到疫区流动或者密接等情况的,户主要负责对其信息报送情况、执行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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