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校属党政各单位、各部门、广大师生员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引导广大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和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理工大学的“桂工梦”而努力奋斗,同时也为了陶冶师生情操、丰富师生文化生活,营造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七一前夕举办“迎七一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中国梦、桂工梦”为主题,作品主要表现对“中国梦、桂工梦”的认识和畅想,庆祝党的生日,歌颂美好生活,展现时代风采,表现奋发向上的精神境界,为助推科学发展提供正能量。
    二、参赛对象
    利记体育全体学生(含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及留学生和成教生)、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三、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主办,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离退处、工会、艺术学院协办。
    四、作品形式与相关要求
    (一)书法作品
    1. 作品形式:硬笔、软笔作品(内容可为诗、词、歌、赋等,也包含篆刻);
    2. 作品尺寸:软笔作品要求50×55cm以上,硬笔作品原则上要求不小于16开,篆刻作品不限大小。
    (二)绘画作品
    1. 作品形式:作品形式和表现手法不限(动漫、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装饰画、剪纸、素描、速写等均可);
    2. 作品尺寸:不小于16开。
    (三)摄影作品
    1. 作品形式:表现手法不限,黑白彩色作品均可,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亮度饱和度等技术处理;
    2. 作品要求:作品一律以7寸照片上交,同时提交格式为JPG的电子照片(作品电子照片像素应≥600万像素)。
    (四)其他要求
    1. 参赛作品原则上须为近一年内创作的作品;
    2. 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每类不超过3幅(作品为组图的可视为1幅);
    3. 参赛作品必须是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如有违反他人著作权、牵涉作品肖像权等法律事宜由作者本人负责;
    4. 所有作品须在背面标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及时间(限摄影作品)、作者姓名、作者所在单位、联系电话,摄影作品还可附上图片说明(100字左右)等信息;
    5. 参赛作品请自留底稿或备份,参赛作品不再退还。参赛者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认可学校有非商业性使用参赛作品的权利。
    五、征稿时间、交稿方式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6月20日。
    (二)交稿方式
    屏风、雁山校区全日制学生参赛作品交给校团委,联系人孙巍老师,联系电话:5896496;在职职工参赛作品交给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凌日飞老师,联系电话:5896048;离退休人员参赛作品交给离退处,联系人闵江红老师,联系电话:5896450;留学生参赛作品交给国际交流处,联系人任爽老师,联系电话:5895613。
    高职学院师生(含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学生)参赛作品交给高职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李一川老师,联系电话:(0771)5075599。
    成教学生参赛作品交给成人教育学院,联系人谢萍萍老师,联系电话:5890858。
    博文管理学院外派干部参赛作品交给博文管理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张红勇老师,联系电话:8996312。
    各单位收到的参赛作品请于6月21日集中转交党委组织部。
    六、评选办法、奖项设置
    (一)学校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根据作品质量,分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三大类拟各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各奖项名额也可根据作品质量及数量情况略作调整。
    (二)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同时颁发奖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

    上一条:关于“视觉桂工·中国梦想”随手拍摄影并入“迎七一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出售雁山校区第二批剩余职工住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