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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屏风第5栋教工宿舍、第14栋学生公寓、东城综合楼的全体住户: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公有住房的管理,请租住在以上楼栋的住户(已参加2013年9月7日选房的住户除外)在2013年9月22日-24日三天内到学校资产管理处公有房产科填表登记,过期不登记的住户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5891321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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